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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IEC60079-10-1、EN60079-10-1、GB3836.14/B50058和NEC505標準規定,根據爆炸性氣體環境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,把危險場所分為三個區域,為0區、1區和2區。
0區: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。
1區:在正常運行時,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。
2區:在正常運行時,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,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。
北美NEC500標準與IEC、EN、GB在危險場所劃分的區別:
從定義可以看出兩個區域(Zone和Division)劃分的方法存在很大的差異,它們之間的近似對應關系如下:
關于爆炸性氣體(蒸氣)環境出現的持續時間按照英國專家R.H卡恩迪的觀念論述:
0區:每年至少出現1000h;
1區:每年在10-1000h之間;
2區:每年在10h以下。
總之,危險場所發生爆炸因素很多,如可燃性氣體釋放量、釋放濃度、通風、障礙物、相對密度、氣體濃度等,因此,在排查爆炸的起因時,需要通過特定的計算方法來確定。